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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2日《中国教育报》——全国人大代表汪秀丽呼吁 中职生实习责任险政策好更要落实到位

 

目前,我国每年约有800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顶岗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其中只有20万名学生上了实习责任保险。面对这一现状,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张家口职教中心校长汪秀丽分析,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政策早已制定,出现这种落差关键在于落实不到位。她呼吁,政策好更要落实到位。
 汪秀丽说,中职学生在顶岗实习时,只有十六七岁,而且一般都到异地实习,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甚至发生各类工伤意外事故。在推出责任险以前,她学校的一名学生在一家动漫企业实习期间,患上重病,经过和家长、企业等方面协调,最后由学校、企业赔偿了十几万元。
 “学生在实习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为该由谁负责而纠缠不清,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加大事件的处理难度,造成学生家长的不理解,甚至会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汪秀丽说。
 据了解,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
 根据这些文件内容,保险责任应覆盖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要做到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在保险费用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如果职业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由企业支付的,则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汪秀丽说:“实际上,这笔费用来源很明确,金额也不高,一年只要70元,就可以保50万元。关键在于学校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真正把学生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而保险对消除学校、企业、家长的后顾之忧,保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推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外连线】中职实习责任险
 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校长张瑜:中职学生的实习,往往占3年学习的1/3时间,如何规避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事故,是学校的头等大事。近几年,我校每年有六七百名学生外出实习,尽力要求实习单位负责解决实习期间因公发生的安全事故。但是,每个单位每年都有工伤指标,而且有的企业认为发了顶岗实习工资还要负责购买工伤责任险,负担有点重,所以很多企业不太愿意签订这种协议。去年四川某所中职学校的学生在广州一家制衣厂实习时,被熨斗砸伤了脚背,学校和企业就责任认定起了纠纷,最后只好各赔学生几千元。所以,国家推出实习责任险,明确各方责任,是一件大好事,让学校、家长和企业都能放心地让学生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