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

中共张家口市职教中心委员会关于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作者:外宣办 发布时间:2015-04-15 点击数:23669

 

中共张家口市职教中心委员会
关于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我校党委对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班子建设,明确领导干部责任分工
一是重新明确分工。根据上级“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文件精神,我校党委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领导班子成员的重新分工,按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本单位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的要求,汪秀丽校长不再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人事工作改由李炜杰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改由李雪梅副校长分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改由王玉民副校长分管。重新分工后校领导分管处室的具体情况如下:
汪秀丽校长:行政办公室、督导处;
王晓东书记:党委办公室、工会、外宣办、共青团;
李炜杰副校长:招生就业处、人事处、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李雪梅副校长:德育处、保卫处、财务处;
王玉民副校长:高考教务处、科研处、总务处;
贾云秋副校长:就业教务处、培训处、实训中心;
孙士昆书记:专职负责学校纪检工作。
二是及时公示公开。新的领导分工情况于班子会召开后的第二天,第一时间在校园橱窗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上报至市纪检网,接受广大师生及全社会的监督。
二、狠抓制度建设,提升学校科学管理水平
1.以学习宣传为基础。领导班子对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建设高度重视,特别是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大会等形式,在全体干部中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学习掌握上级单位各种重要文件和精神,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
2.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我校始终把制度建设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涉及学校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始终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学校党委先后出台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形成了以制度建设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向前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3.重视职代会作用。多年来,我校始终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办学的理念,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参政议政作用,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扎扎实实做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学校的法治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水平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最近,学校先后召开全校教职工代表分组讨论会和全校第十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学校新学期工作计划,2014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教职工考勤制度》《学校激励性津贴发放方案》等7项制度。分组讨论会上征集的有效意见或提案有43件,校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也对提案逐一作出详细解释和说明,本次民主议事决策的详细情况也及时在校园网和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布,做到了公开、公正。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制定监督制度。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
  2.组织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民主议事决策的各个环节之中,校纪检委对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3.加强干部考核。把贯彻执行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述廉、评廉、考廉”的重要条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主要依据。
4.接受群众监督。把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
5.行风评议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办人民满意学校始终是我校治校办学的理念。为更好发挥行风评议对学校民主议事决策的监督作用,我校党委将行风建设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行风建设责任制,使行风建设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6.严肃责任追究。对民主决策的内容、决策程序、执行程序、执行情况建立考核追究制度,对不能很好实行民主议事决策,个人擅自决策或集体用权失范的,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决策执行的相关资料归档不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一个方面继续开展工作: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学校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民主议事决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范围,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2.充实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优化、规范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
3.强化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不断地在监督方法和公示制度上加以创新,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