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政策

中职资助政策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27 点击数:1950

  1.国家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享受国家免学费。

  2.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享受国家助学金。河北省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22个县具体包括保定市的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的宣化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承德市的平泉市、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3.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享受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

  4.国家奖学金: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